義烏購尊重和保護他人的合法民事權益,并希望義烏購用戶及相關人員秉持同樣原則。針對義烏購平臺上已經或可能出現的侵權行為,義烏購根據我國法律法規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一、侵權類型
他人通過或利用義烏購平臺實施的以下侵權行為,屬于義烏購處理的范圍。具體包括:
(一)侵犯他人人身權
他人人身權包括自然人的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隱私權等人身權益以及法人和其他組織(包括但不限于個體工商戶、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等)的名稱權、名譽權、榮譽權。
(二)侵犯他人知識產權
他人知識產權包括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外觀設計、實用新型、發明)等權利。
二、投訴方投訴時應當提交的文件
(一)投訴方投訴他人侵犯其人身權的,應提交以下文件:
1.投訴方的身份證復印件、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等證明投訴人身份的證件;
2.通知書,通知書應當載明以下內容:
2.1投訴方的姓名(名稱)、聯系方式和地址;
2.2要求采取必要措施的網絡地址(網絡鏈接)或者足以準確定位侵權內容的相關信息;
2.3投訴方要求刪除相關信息的理由。
3.投訴方委托他人投訴的,應當同時提交委托書原件、受委托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
(二)投訴方投訴他人侵犯其著作權的,應提交以下文件:
1.投訴方的身份證復印件、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等證明投訴方身份的證件;
2.通知書,通知書應當載明以下內容:
2.1投訴方的姓名(名稱)、聯系方式和地址;
2.2要求刪除、屏蔽或者斷開鏈接的侵權作品、表演、錄音錄像制品的名稱和網絡地址(網絡鏈接);
2.3證明其享有著作權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權登記證書、作品發表證明、認證機構出具的權屬證明,以及取得著作權權利的合同等(著作權繼承人的,應當提交已經繼承或者正在繼承的證據材料);
2.4構成侵權的初步證明材料。
3.投訴方委托他人投訴的,應當同時提交委托書原件、受委托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
(三)投訴方投訴他人侵犯其商標權的,應提交以下文件:
1.投訴方的身份證復印件、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等證明投訴方身份的證件;
2.商標注冊證書、商標許可合同及其備案證明等享有商標權以及證明商標權有效性的證明;
3.要求刪除、屏蔽或者斷開鏈接的商品名稱和網絡地址(網絡鏈接);
4.涉嫌商標侵權的理由;
5.其他能夠證明存在侵權行為的證據材料;
6.投訴方委托他人投訴的,應當同時提交委托書原件、受委托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
(四)投訴方投訴他人侵犯其專利權的,應提交以下文件:
1.投訴方的身份證復印件、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等證明投訴方身份的證件;
2.專利權證書及其有效性證明;專利的權利要求書與說明書、專利繳費證明,對于2010年1月1日起申請的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發起投訴時應同時提供由國家知識產權局出具的《專利權評價報告》;
3.要求刪除、屏蔽的商品名稱和網絡地址(網絡鏈接);
4.涉嫌侵權商品與專利權保護范圍的比對材料;
5.其他能夠證明存在侵權行為的證據材料;
6.投訴方委托他人投訴的,應當同時提交委托書原件、受委托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
(五)投訴方及其受委托人(如有)必須對所提交的文件的真實性負責,并在文件上簽名或蓋章。投訴方及其受委托人(如有)在上述提交的投訴材料外,還應提交一份對于所提交的材料和通知書的真實性負責的承諾書。以虛假材料投訴的,應承擔法律責任。
三、投訴受理
義烏購鼓勵以網絡形式(侵權投訴網址:http://www.yiwugou.com/tousu/index/2.html)與書面形式相結合的方式提交侵權投訴。投訴方在義烏購平臺提交侵權投訴后,必須將書面投訴文件郵寄至義烏購。義烏購在收到書面投訴文件后3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并決定是否受理。
投訴方僅提交書面投訴文件、未以網絡形式提交侵權投訴的,義烏購仍應按照本辦法規定進行審核并決定是否受理。
投訴方僅以網絡形式提交侵權投訴,但未將書面投訴文件郵寄至義烏購的,視為投訴方自動撤回本次投訴,義烏購有權對投訴方的投訴不予受理。
投訴方提交的書面投訴文件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本辦法規定的,義烏購應在收到書面投訴文件后3個工作日內一次性通知投訴方補齊相關材料,投訴方不補齊相關材料導致義烏購無法判斷投訴方是否是真實權利人和其權利是否被侵害的,由投訴方自行承擔相應責任。
四、申辯與說明
(一)關于人身侵權的申辯與說明
被投訴方可以要求義烏購提供投訴方通知書,并有權作出申辯與說明。
(二)關于著作權侵權的申辯與說明
被投訴方可以要求義烏購提供投訴方通知書。被投訴方作出不構成著作權侵權的申辯與說明的,不影響義烏購采取相應的刪除、屏蔽或斷開鏈接等必要措施。
被投訴方應在收到投訴方通知書后3個工作日內作出申辯與說明。被投訴方在規定時間內提供合格的反通知書,義烏購可以采取相應的恢復措施。合格的反通知書,應當包括:
1.被投訴方的姓名(名稱)、聯系方式和地址;
2.要求恢復的作品、表演、錄音錄像制品的名稱和網絡地址(網絡鏈接);
3.不構成侵權的初步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不構成侵權的比對分析材料)。
(三)關于商標權侵權的申辯與說明
被投訴方可以要求義烏購提供投訴文件。被投訴方作出不構成商標權侵權的申辯與說明的,不影響義烏購采取相應的刪除、屏蔽或斷開鏈接等必要措施。
被投訴方應在收到投訴文件后3個工作日內作出申辯與說明。被投訴方在規定時間內提供合格的反通知書,義烏購可以采取相應的恢復措施。合格的反通知書,應當包括:
1.被投訴方的姓名(名稱)、聯系方式和地址;
2.要求恢復的商品名稱和網絡地址(網絡鏈接);
3.不構成侵權的初步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不構成侵權的比對分析材料)。
(四)關于專利權侵權的申辯與說明
被投訴方可以要求義烏購提供投訴文件。被投訴方作出不構成專利權侵權的申辯與說明的,不影響義烏購采取相應的刪除、屏蔽或斷開鏈接等必要措施。
被投訴方應在收到投訴文件后3個工作日內作出申辯與說明。被投訴方在規定時間內提供合格的反通知書,義烏購可以采取相應的恢復措施。反通知書,應當包括:
1.被投訴方的姓名(名稱)、聯系方式和地址;
2.要求恢復的商品名稱和網絡地址(網絡鏈接);
3.不構成侵權的初步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不構成侵權的比對分析材料);
4.被投訴方委托他人進行申辯或說明的,應當同時提供委托書原件、受委托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
(五)被投訴方及其受委托人(如有)應當對提供的申辯與說明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并在申辯與說明材料上簽名或蓋章。被投訴方及其受委托人(如有)在上述提交的申辯材料外,還應提交一份對于所提交的材料和反通知書的真實性負責的承諾書。被投訴方提供虛假材料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五、處理流程和方式
(一)關于侵犯他人人身權的投訴的處理
對于合格的投訴,義烏購將在收到書面投訴文件后3-10個工作日內進行處理。處理措施,包括對被投訴的侵權內容采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形式。被投訴方作出不構成人身侵權的申辯與說明的,不影響義烏購采取相應的刪除、屏蔽或斷開鏈接等必要措施。
(二)關于侵犯他人知識產權(包括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外觀專利、實用新型、發明)的投訴的處理
1.對于合格的投訴,義烏購將在收到書面投訴文件后3-10個工作日內進行處理。處理措施,包括對被投訴的侵權內容采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形式。義烏購應將采取措施的相關情況及時告知投訴方。
2.義烏購在采取了上述處理措施后,應當及時將有關情況和采取的措施告知被投訴方(主要指義烏購平臺上的網絡賣家),被投訴方認為沒有侵害他人權利的,可以按照本辦法第四條的規定,提交申辯材料和反通知書。被投訴方可以要求義烏購提供投訴方提交的通知書等相關材料的復印件。
3.義烏購在收到被投訴方的反通知書后,應當將反通知書等事宜告知投訴方,投訴方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對侵權是否成立進行確認。投訴方可以要求義烏購提供被投訴方提交的反通知書等相關材料的復印件。
3.1 投訴方在3個工作日內撤回本次投訴、或者未對侵權是否成立進行確認的,義烏購將取消先前采取的相關措施,恢復被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的商品名稱和網絡地址(網絡鏈接)。
3.2投訴方在3個工作日內確認侵權成立的,且被投訴方提交的證據不能充分證明義烏購采取的措施是錯誤的,義烏購不會取消先前采取的相關措施。
六、通知
本辦法中的通知除明確規定必須采用書面形式的,義烏購給投訴方、被投訴方發出通知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書面形式、電話、郵件、傳真、口頭方式、義烏購后臺、義烏購官方網站、義烏購官方論壇、義烏購官方微信平臺、短信、QQ微信等及時通訊方式)均視為有效通知。
七、工作語言
1、義烏購處理侵權投訴事項的工作語言為中文。
2、投訴方提交的通知書、證明資料以及被投訴方提交的反通知書、申辯與說明等應當以中文寫作。
3、投訴方、被投訴方及其受委托人(如有)提交的身份證件、通知書(反通知書)、權利證書、證明材料等若為非中文的,投訴方、被投訴方及其受委托人(如有)應同時向義烏購提供中文翻譯件,并在翻譯件簽字或蓋章以確認翻譯件的真實性和準確性。投訴方、被投訴方及其受委托人(如有)以其他語言提交文件且未提交中文翻譯件的,義烏購將對相關投訴或申辯事項不予處理。
八、特別規定
(一)國家和地方對電子商務交易平臺中人身侵權和知識產權侵權作出特別規定的,按照國家和地方相關規定執行。他人利用義烏購平臺實施其他侵權行為的,參照本辦法有關規定處理。
(二)義烏購并非專門的侵權處理平臺,所處理的結果并不代表最終處理結果。爭議雙方仍然可以通過司法途徑獲得救濟。
(三)上述書面投訴、申辯與說明、反通知等材料請郵寄至浙江省義烏市稠城街道銀海路399號義烏購大廈16樓,郵編322000,浙江義烏購電子商務有限公司辦公室收。其中投訴知識產權侵權的還須附上知識產權侵權投訴單。
附件:義烏購知識產權侵權投訴單.docx